尊敬的领导、评委,亲爱的战友们:大家好!
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“常怀感恩之心!”
接到我为建设和谐军营做贡献主题演讲比赛任务的那天,我刚好在《视野》杂志上看到一个题为《感恩指数》的问卷调查,其中有这么一些问题:你是否常常想起帮助过你的人?你有没有最想感谢的人?你感谢过帮助你的人吗?你为需要帮助的人做过有益的事吗?你记得你父母的生日吗?……一项项看下来,我深深地感到这些问题犹如 一记记重锤,叩击心灵,拷问良知。扪心自问,在平淡的日子、封闭的内心、自私的思维里久了,是否很少或者根本就不再触及这类问题?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……
古今中外,知恩图报的思想深入人心。感恩,在西方人的观念里,就是“乐于把得到好处的感激呈现出来并且回馈他人”。中华文明礼仪之邦,更是积淀深厚。有“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”“吃水不忘挖井人,有恩不报非君子”的谆谆古训;有“谁言寸草心、报得三春晖”的动情诗句;有“恩欲报、怨欲忘,抱怨短、报恩长”的循循善诱……这些,都彰显了古人对感恩的崇尚。道理虽然浅显,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得很好。
发生在“感动中国2005年度人物”丛飞患病期间的故事,就很能问题。据统计,丛飞参加公益演出300多场,义工服务6000多小时,捐助失学儿童、残疾人、孤儿170余人,金额超过300万元。亿万民众为丛飞所感动、所激励、所鼓舞,然而,少数直接受益者的表现却令人心寒:一名受助者竟称自己太忙,没时间去看望丛飞;一位爱助学生家长关心的却是“他什么时候治好病出来挣钱?”如今丛飞走了,他们永远失去了让心灵安宁的机会。
虽然这种不和谐音绝非社会主流,但也并非鲜见。有的人在党和国家的培养下成长成才,却不叫为党工作、为民谋利,甚至违法乱纪,成为党、国家和人民的罪人。有的人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取得一些成绩,却片面强调个人努力和奋斗,甚至把成绩全部归功于自己。有的人长期受到父母百般关爱,却无动于衷、不存感激,甚至见利忘义、忘恩负义。
受惠而不思回馈,其危害是多方面的:于个人损害信义,受人帮助而不存感激,其品德和做人标准多有缺失,久之必为人所不齿;于他人伤害爱心,助人者受冷遇,必然失去助人的热情在,造成越来越多需要帮助的人得不到帮助;于社会毒害风尚,助长社会冷漠病,事不关己、高高挂起,导致自私自利之风在行其道。
不知感恩的人,往往缺乏起码的爱心和社会良知。其首要表现就是过于自私自利,只想到人人为我,却不愿我为人人。受人恩惠时,看到的是自身困境,感到理所当然;当他人遇到困难时,却视而不见,觉得与己无关。此外,还与个人心态(励志 www.akfy.org.cn)有关,总是怀着不足、不平、不满之心的人,感觉天下人皆有负于我,自然不能从时时处处、点点滴滴中体会他人与社会的关爱。面对关爱而不存感激,甚至不知愧为何物者,即使从不做出格的事,也不能算是品德完美。
还应当看到,以感恩之心回馈社会,并不仅仅是指受到他人、社会特别关爱和帮助的人,每个人都应有感恩之心、回馈之举。偶听有怨天尤人、振振有词。得到好处时说“感谢谁呀,应该的”;取得成绩时称“从来就没有人真正帮助过我”;步入成功时宣扬“路是我自己走出来的!”真的是这样吗?当然不是!如果没有父母的养育之恩,如果没有老师的教诲之恩,如果没有党和国家的培育之恩,如果没有伯乐的知遇之恩,谁,就真的敢说凭他一己之力就能登上成功的颠峰呢?
生而为人,应当感恩。感恩是一种处世哲学,是一种品德修养,更是一种健康的心态和健全的人格。
亲爱的战友们,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,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,人人知荣明耻,个个回馈社会。同样,构建和谐军营,也需要我们每一名官兵的积极参与。那么,我们应当怎样地积极参与呢?虽然我们工作单位有不同,岗位职责有区分,能力素质有高低。但我认为构建和谐军营最基本的底调应该是:热爱军营,建设军营,永存报国之志,常怀感恩之心!
如果大家同意,请给点掌声!
看来大家都同意,好!我的演讲完毕,谢谢大家!